Page:Sibu Congkan1740-方苞-方望溪先生全集-12-03.djvu/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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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儒無稽之言而廢周公之典法哉儀禮不杖期章曰

爲夫之君蓋以婦人爲君且有服則后夫人不待言耳

禮經中文略而義該者如此類甚多則外命婦於后夫

人並不杖期無疑也一則據儀禮繐衰七月謂諸侯之

大夫以時接見於天子故有服而士無服不知繐衰在

大功之下小功之上大夫服此則上正服小功無疑矣

卽如此職於大夫曰其喪服加以大功小功於士曰亦

如之遂據此謂士無緦服可乎(⿱艹石)以接見天子爲義則

諸侯之大夫固有未達於王朝者有雖聘頫而不得接

見天子者小行人職大客則儐小客則受其幣而聽其

辭是也諸侯之士有從君而達於王朝且任之以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