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745-方苞-方望溪先生全集-12-08.djvu/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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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眾阜財而使長得其樂利也而况酒之耗民財奪民

食廢時而失事者乎且隸卒貧民於燒酒尤便因此起

爭鬭興獄訟甚且相殺傷載在秋審之册者十常二三

而可無重禁乎自古矯弊立法創始最艱而在今日則

甚易蓋我

皇上愛民憂民之實心恤民之實政深山窮谷老稚男

女無不感動則令岀而民無所疑自非兇頑下愚不敢

犯也(⿱艹石)變通周官漢明之法而盡用之眞可使菽粟如

水火然治敎必積漸以興(⿱艹石)符節然不可以先時而發

亦未敢豫陳伏乞

勅下門關核查三年内燒酒及其麯稅實數報部以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