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747-方苞-方望溪先生全集-12-10.djvu/94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記

  柏村吳氏重建宗祠記

大宗之法祖廟旣毀宗室猶存則是別子之廟百世不

廢也後世宗祠之建蓋取諸此而宗法之能行者百不

一見焉蓋古者國子弟卿大夫之田祿旣足以仁其族

而四民各有職業其待大宗之收恤者不過鰥寡孤

廢疾無大功之親者而巳後世家無恆産人無常業衣

食不足以自周者比肩而立而欲大宗之收族不亦難

乎飢寒之不恤而欲執法以繩其不類孰能聽乎惟吳

郡范氏七百餘年宗法常行而無或敢犯爲有義田以

養其族故也余嘗以是風並世士大夫閒有慕效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