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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注父者子之天殺已之天紀侯但𧮂哀公安必㦤王
之受而烹之不得云紀侯殺之也㦤王受𧮂而烹之則
齊襄之讎應在莊王矣天王其可讎乎子胥入郢撻平
王之墓左氏紀鄖公辛之言曰君討臣誰敢讎之君命
天也則公羊父不受誅子復讎之義疎矣乃子胥不聞
其辱無極之屍何有𧮂九世之祖而怒其無罪之遠孫
哉且齊之政始衰於哀公齊風雞鳴序刺哀公之荒淫
還序刺哀公之好獵外禽內色未或不亡當時于王室
必有失朝覲貢獻之職者而後紀侯之𧮂得入之周德
雖衰哀公非不受誅彼讎及九世云者衡以推刃之說
其自相刺謬亦甚矣紀齊同姓國也又嘗同盟于黃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