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Sibu Congkan1763-戴震-戴東原集-4-1.djvu/34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不使之六禮僃則禮敎不行夫婦之道闕而淫僻之罪

繁不計少長以爲之期則過其盛壯之秊而失人倫之

正不許其殺禮則所立之期不行旣殺禮而不限以時

月則男女之訟必生以是言之周禮三十二十之期及

中春之令昭然矣𮎰政之十曰多昏則又不計其秊不

限仲春而皆許殺禮者古人立中以定制女子卽過二

十亦未遽爲秊衰則知梅落非喻秊衰也梅之落葢喻

女子有離父母之道及時當嫁耳首章言十猶餘七次

章言十而餘三卒章言皆在頃筐喻待嫁者之先後畢

嫁也周禮所言者實古人相承之治㳒此詩所言卽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