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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816-洪亮吉-洪北江詩文集-20-15.djvu/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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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君性淳謹以是數呼杖數中止若亮吉之少也性旣暗

劣又寄居外家外家男女兄弟至十數人岀塾後或相聚

以嬉輕則言語無狀重則碎服折笄是以太宜人必一夕

數呼杖乃稍稍歛抑迨少長補博士弟子或岀豫讌㑹太

宜人恐亮吉之過飮也必先嚴飭之歸必視其面無酒容

言語不失度方命歸寢亮吉三十以內未嘗敢有酒失太

宜人敎之嚴也善乎吕不韋之言曰家無怒笞則豎子嬰

兒之有過也立見亮吉又嘗謂聖人所云小杖則受大杖

則走者亦謂父母壯盛之時盛氣之下或至有錯失耳若

父母年已就衰則愛子也益甚非萬不得已何忍用大杖

卽用大杖而以年力就衰之父母杖壯盛之子杖亦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