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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奪祥祭施於終禫則奪吉祭是何禮乎沈約宋書禮志永初
元年黃門侍郞王準之議云晉初用王肅議祥禫共月遂以爲
制江左以來惟晉朝施用搢紳之士猶多遵鄭議宐使朝野一
禮詔可是列代俱知王肅之非也孟獻子禫縣而不樂比御不
入孔子曰加人一等明禫卽可聽樂八內與大祥禮殊異祥禫
共月雖用二十七月古禮之文仍從二十五月短喪之實矣宋
時朝禮亦略如唐時其誤由於司馬氏作書儀云大祥出就次
易禫服注云世俗無受服謂大祥爲除服卽著禫服今從眾〈讀禮〉
〈通攷引書儀注云所謂中月者葢禫祭在祥月之中也歴代多從鄭說今律勅三年之喪皆二十七月不可違也與今本殊〉
紫陽朱氏曰二十五月祥後卽禫當如王肅於是月禫徙月樂
之說爲順今從鄭氏之說雖禮宐從厚然未可爲當据此是宋
儒私議違鄭從王當時朝制且不行之大祥後自有變除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