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836-盧文弨-抱經堂文集-8-7.djvu/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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諱國正鳳陽府知府有治績舉四子君第三鳳陽公卒

官放散官錢不能償公弱冠獨身任其事畱鳳陽五歲

事竟乃得歸君素習吏事以貲當爲縣令乃請往河工

自効歴三年以勤幹聞總河故大學士嵇公深器之初

署山東管泉通判旋實授泇河通判又遷沂郯海贛同

知防修禹王臺竹絡埧諸險工地處辟左少車馬運竹

石不時至前任率以是敗去君訪知有小車裝私鹽夜

來者且百數不可制制則岀死力以拒鹽又往往苦乏

君輒以便宐召其豪聽其輸鹽而藉其車以運又夫役

有受顧而役不中程者君亦不急繩之於是利得錢來

受役者益衆事遂集逾年換黃河同知河岀曹單閒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