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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844-錢大昕-濳研堂文集-16-07.djvu/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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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以大夫郞爲散官而多刪去之不知元豐以前所云

散官不過如勲封功臣食邑之類徒爲文具無足重輕

史家固宜從略其後改爲寄祿以校官資之崇庳則亦

不輕矣若謂寄祿不必書則如尙書侍郎等在宋初亦

是寄祿之階又何須一一具載耶愚意散官不必書而

寄祿官不可不書當以元豐三年爲限斷

   跋柯維騏宋史新編

讀十七史不可不兼讀通鑑通鑑之取材多有出于正

史之外者又能攷諸史之異同而裁正之昔人所言事

增于前文省于舊惟通鑑可以當之朱文公之綱目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