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858-阮元-揅經室集-20-02.djvu/89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同此詩曰不卽我謀義與彼同

徹我牆屋田卒汙萊曰予不臧禮則然矣補箋言已

獨居勤王牆屋皆徹田亦不治友朋謂予自謀不善

不知事王之禮當然

 箋以爲皇父毁徹民之牆屋不得趨農邑人怨辭

 非也篇中稱予稱我皆𥊍御自稱非百姓也今經

 文皆作曰予不戕釋文曰戕王作臧孫毓評以爲

 鄭改字陸說是也蓋此經本爲臧字王肅本如舊

 鄭本亦是臧字特破讀爲戕字訓爲殘非經本戕

 字後之宗鄭者踵改經文竝刪去箋中讀爲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