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863-阮元-揅經室集-20-07.djvu/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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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毆詈自經狀出生罪凡權臬七越月平反數十百

條活死罪誣服者十餘獄亦不以之罪縣官云縣官

實不盡明刑律皆幕僚誤之也山左風氣爲之一變

君又以先儒伏生承秦蔑學之後壁藏尙書唐虞三

代載道之文得以不絶鄭司農康成箋注易詩書禮

論語孝經可比七十子身通六藝皆宜建立五經博

士後大吏奏請鄭被駁而伏准行其議實自君發也

濰縣有武人犯法挾厚力求脫令不可干因賄通和

門屬託大府君訪捕鞫之械和門來者於衢巡撫奏

言河防任重宜令君回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