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863-阮元-揅經室集-20-07.djvu/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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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將合龍時放引河則水疾下而無停淤時隄未大

塞而巡撫欲放引河康河帥力止之不得旣放水河

盡塡淤于是又抽溝而曹工遂不能合矣四年二月

大府奏稱君熟習刑名操守廉潔辦理地方事務皆

裕如惟河務非其所長請以君留補地方道奉

旨允準先是河工分賠之員或得羨餘謂之扣費君

不取悉以給引河工費仍取領結存庫是時曹工尙

未合河道總督巡撫亟奏合龍移君任尋又奏稱合

而復開開則分賠兩次𭐏工銀九萬兩當半屬後任

而司事者并以歸君君亦任之曰吾無寸椽尺土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