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875-阮元-揅經室集-20-19.djvu/105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播失實風聞文飾之誤不得不辨其他細故無足深

較云云所辨張邦昌僭竊干王時雍權京畿提刑有

新奉玉音之語卽史所稱檜惡其逼巳徙知泉州又

諷謝祖信論鼎嘗受邦昌爲命辨盗用都督府錢十

七萬卽史所稱檜忌鼎復用諷王次翁論其乾沒都

督府錢十七萬謫官居興化軍辨資善堂汲引親黨

卽史所稱封瑗爲建國公就學資善堂薦范仲爲翊

善朱震爲贊讀朝論謂二人極天下之𨕖蓋定國本

莫先于教徽欽以前未見史册並足以資考證雖篇

帙寥寥亦讀宋史者所不能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