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880-惲敬-大雲山房文稿-6-4.djvu/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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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身爲贓吏子爲賊徒而引漢書何武傳爲證敬求之漢

人他書無有言九江事者故漁仲於何武傳之外亦未引

他書今止據此分疏可無漏落傳曰九江太守戴聖禮經

稱小戴者也行治多不法前刺史以大儒優容之及武爲

刺史行部録囚徒有所舉以屬郡聖曰後進生何知乃欲

亂人治皆無所决武使從事廉得其罪聖懼自免原文言

多不法言得其罪未嘗言受贓也此如以意决事不守功

令期會或過誤賞罰科斷乖背皆是觀刺史所舉九江尙

敢廢閣殆倚聲望傲然爲之致積愆過而已不當二千載

之後懸入以受贓使如漁仲言貢禹以職事爲府官所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