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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
子甲〈襲大宗百畝父六十而襲〉
子乙〈立爲小宗別請田二十五畝卽餘夫也餘夫不見經惟見孟子及何休公羊傳注正可證吾宗法〉
子丙
丁〈皆立爲羣宗皆請田二十五畝皆餘夫也孟子何休皆不言餘夫是何等民故以宗法定其目焉〉
戊〈爲閒民若依古制毎夫百畝田何以紿故立四等之日以差〉
圖二〈小宗圖〉
小宗
子甲〈襲小宗之二十五畝父六十而襲父母老必養於宗子之家故大宗以十口率小宗以五口率雖過是亦〉
〈足食〉
子乙〈立爲羣宗別請田二十五畝〉
子丙〈閒民〉
大宗
子甲〈襲大宗百畝父六十而襲〉
子乙〈立爲小宗別請田二十五畝卽餘夫也餘夫不見經惟見孟子及何休公羊傳注正可證吾宗法〉
子丙
丁〈皆立爲羣宗皆請田二十五畝皆餘夫也孟子何休皆不言餘夫是何等民故以宗法定其目焉〉
戊〈爲閒民若依古制毎夫百畝田何以紿故立四等之日以差〉
圖二〈小宗圖〉
小宗
子甲〈襲小宗之二十五畝父六十而襲父母老必養於宗子之家故大宗以十口率小宗以五口率雖過是亦〉
〈足食〉
子乙〈立爲羣宗別請田二十五畝〉
子丙〈閒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