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888-張惠言-茗柯文-2-2.djvu/110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是耶物非民物也君笑而受之賞以酒食皆歡舞而去

曰本以奉耶反爲耶費焉士民相與謀曰吾耶無所取

于民而祿不足以自給其謂百姓何請分鄕爲四四又

爲三各以月入米若薪眾曰善則請于君君笑曰百姓

所以厚我以我不妄取也我資米若薪于百姓後之人

必爾乎索之是我之妄取無窮期也不可亳州之民有

訴于府者曰亳舊寡盜今而多其來自霍邱霍邱左耶

不容盜以旤亳願左耶兼治之嘉慶四年十二月霍邱

有吳生在京師爲余說如此余同年友仁和湯吉士金

釗吿余曰往歲北來道鳳穎閒往往詢其民人繇俗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