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889-張惠言-茗柯文補編外編-1-1.djvu/171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謂大宗宗其繼高祖者是謂小宗小宗者高祖之適也

自高祖以下宗之五世則遷故小宗有四而大宗一大

宗者族人祭則吿冠昏之事省焉大夫有賜則以歸也

雖去國三世猶反吿于宗後不敢專祖也其小宗之支

于其小宗如其于大宗大宗死族人爲之齊衰三月勿

敢降宗也者尊也與祖爲體以尊祖故尊宗此以下治

子孫三曰收族禮繼別之宗得立別子之廟爲大祖不

遷宗子與族食族燕世降也而弗殊五世爲族以五爲

九族昆弟之子相謂爲親同姓服屬單矣猶親之也親

相養屬相服世相祭宗相恤嘉會相慶喪相哭也故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