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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919-蕭統-六臣註文選-30-26.djvu/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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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進位在三公下孟康漢書注曰律春曰朝秋曰請 良曰鴻大烈業也言立高功大業所封不過四縣加位不過特進而已

觀其治平臨政課職責咎將所謂導之以法齊

之以刑者乎善曰論語子曰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 翰曰言光武政平法明得刑法之中

若格之功臣其傷已甚銑曰格取也言取功臣而任之其傷政則甚

良曰蓋自發問以明下文直繩則虧喪恩舊撓五臣本從木

則違廢禁典善曰范曄後漢書第五倫上䟽曰臣愚以為貴戚可封侯以冨之不當職事以任之

何者繩以法則傷恩私以恩則違憲 向曰喪傷橈曲也言於公法直則傷恩私曲情於私則廢典憲選德則

功不必厚舉勞則人或未五臣本作非賢參任則羣心

難塞並列則其弊未逺善曰言選德棄功叅差雜用則怨望必多故云難塞若論

功棄德並列於朝即𦵔戮相仍故云未逺 濟曰若選有徳則無功若選有功則無德參三也若三分而任則衆意不滿中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