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972-呂祖謙-皇朝文鑑-40-03.djvu/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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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故岀丙罪甲曰闘不至傷勑許在村

    了奪𦒿長則可縣令顧不可乎 王回

   甲為岀妻已告其在家嘗岀不遜語指斥

    乗輿有司言雖岀妻而所告者未岀時

    事也或疑薄君臣之禮隆夫婦之恩律

    不應經       王  回

 卷第百三十

  題䟦

   䟦放生池碑      歐陽 脩

   䟦華嶽題名      歐陽 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