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982-呂祖謙-皇朝文鑑-40-13.djvu/59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提刑呂仲甫可依前官充河北西路提

    刑         王  震

朕析河朔爲兩道而各置使者蓋祥刑惟察非若

財臣之欲周知而移用也揣權稱事其任惟均互

易攸司咸祗厥守

    通直郎著作佐郎豐稷可權發遣提舉

    利州路刑獄公事   王  震

爾以儒學有聞而頗稱澹黙試之涖事其殆不煩

度此祥刑訓于厥屬若予欽恤爾則有辭

    朝奉大夫少府少監呂希績可權發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