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987-呂祖謙-皇朝文鑑-40-18.djvu/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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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以災傷的實分數餘放若放及七分者災傷已

是十分况少肯放及七分又六分之與七分相去

幾何毫𨤲之間何以辨别幸而得為七分則有借

貸不幸而為六分則無借貸但繫檢災官吏一言

之髙下而𬒳災百姓幸不幸相逺如此不可不察

也三等而上均為赤子均遇天災豈容因災偏令

出息計其所得則甚少論其所損則實多乖

陛下平一之心虧朝廷光大之施臣乞復如舊法

不限災傷之分數並容借貸不拘民戸之等第均

令免息庶幾聖澤無間感人心於至和天下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