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987-呂祖謙-皇朝文鑑-40-18.djvu/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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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王不損所生之重絶無小益徒亂大倫臣料

陛下之意不必須要稱親止為不加殊名無以别

於臣列臣以為不然推所生之義則不臣自明盡

致恭之禮則其尊可見况當揆量事體别立殊稱

要在得盡尊崇不愆禮典言者皆欲以髙官大國

加於濮王此甚非知禮之言也 先朝之封豈

陛下之敢易爵秩之命豈 陛下之敢加臣以為

當以濮王之子襲爵奉祀尊稱濮王為濮國太王

如此則夐然殊號絶異等倫凡百禮數必皆稱情

請舉一以為率借如旣置嗣襲必伸祭告當曰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