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悖哉獨可悖哉
濮安懿王典禮議 司馬 光
臣等謹按儀禮䘮服爲人後者傳曰何以三年也
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爲所後者之祖父母妻妻
之父母昆弟之子若子若子者皆如親子也又爲
人後者爲其父母傳曰何以期也不貳斬也特重
於大宗降其小宗也又爲人後者爲之子不敢復
顧私親聖人制禮尊無二上若恭愛之心分施於彼
則不得專一於此故也是以秦漢以來帝王有自
旁支入承大統者或推尊父母以爲帝后皆見非
悖哉獨可悖哉
濮安懿王典禮議 司馬 光
臣等謹按儀禮䘮服爲人後者傳曰何以三年也
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爲所後者之祖父母妻妻
之父母昆弟之子若子若子者皆如親子也又爲
人後者爲其父母傳曰何以期也不貳斬也特重
於大宗降其小宗也又爲人後者爲之子不敢復
顧私親聖人制禮尊無二上若恭愛之心分施於彼
則不得專一於此故也是以秦漢以來帝王有自
旁支入承大統者或推尊父母以爲帝后皆見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