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2001-呂祖謙-皇朝文鑑-40-32.djvu/2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稅薄賦斂已逋責也介甫以為此皆腐儒之常談

不足為思得古人所未甞為者而為之於是財利

不以委三司而自治之更立制置三司條例司聚

文章之士及曉財利之人使之講利孔子曰君子

喻於義小人喻於利樊須請學稼孔子猶鄙之以

為不知禮義信況講商賈之末利乎使彼誠君子

𫆀則固不能言利彼誠小人𫆀則固民是盡以飽

上之欲又可從乎是知條例一司已不當置而置

之又於其中不次用人往往暴得美官於是言利

之人皆攘臂圜視衒鬻爭進各鬪智巧以變更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