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2001-呂祖謙-皇朝文鑑-40-32.djvu/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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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又云黍者自然之物有常而不變者亦是也古

人之慮後世其意或當如是然古以律生尺古人

之意既知黍之於後世可以為尺豈不知黍之於

後世亦可為律而故於其法為相戾乎若如君實

之説則是古人知一而不知二也知彼而不知此

也又云徑三分圍九分者數家之大要不及半分

則棄之也者今三分四釐六毫其圍十分三釐八

毫豈得謂不及半分而棄之哉漢書曰律容一龠

得八十一寸謂以九分之圍乗九寸之長九九而

八十一也今圍分之法既差則新尺與量未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