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2006-呂祖謙-皇朝文鑑-40-37.djvu/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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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閑田者復其税役十五年能耕窟野河西者長

復之耕者必衆官雖無所得而糴自賤可以漸紓

河東之民籍移麟州如公言而兵官郭思勇且狂

夜開城門引千餘人渡河載酒食不為戰備遇敵

死之議者歸罪於籍罷節度使知青州公守闕三

上書乞獨坐其事不報籍初不以此望公而公深

以自咎籍既没升堂拜其妻如母撫其子如昆弟

時人兩賢之改太常博士祠部員外郎直祕閣判

吏部南曹遷開封府推官賜五品服交趾貢異獸

謂之麟公言真偽不可知使其真非自然而至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