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2006-呂祖謙-皇朝文鑑-40-37.djvu/99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嵗必焚舟十數以立威先生始至捕得一人使引

其類得數十人不復根治舊惡分地而處之使以

挽舟為業且察為惡者自是邑境無焚舟之患畿

邑田税重朝廷嵗常蠲除以為患澤然而良善之

民憚督責而先輸逋負獲除者皆頑民也先生為約

前料獲免者今必如期而足於是惠澤始均司農

建言天下輸役錢達戸四等而畿内獨止第三請

亦及第四先生力陳不可司農奏其議謂必獲罪

而 神宗是之畿邑皆得免先生為政常權糓

不使至甚貴甚賤會大旱麥苖且枯先生教人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