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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2009-呂祖謙-皇朝文鑑-40-40.djvu/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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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二十餘上不省即居家待罪詔强起之乃乞補

外二人皆相次去位公與言者亦罷公得䖍州地

逺而民好訟人謂公不樂公欣然過家上冢而去

既至遇吏民簡易嚴而不苛悉召諸縣令告之為

令當自任事勿以事委郡苟事辦而民悦吾一無

所問令皆喜争盡力䖍事為少獄以屢空改修鹽

法疎鑿贑石民賴其力䖍當二廣之衝行者常自

此易舟而北公間取餘材造舟得百艘移二廣諸

郡曰仕宦之家有父兄没而不能歸者皆移文以

遣當具舟載之至者既悉授以舟復量給公使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