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2025-蘇天爵-國朝文類-20-10.djvu/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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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夫爲妻之服旣除則子爲母之服亦除家無二

尊也子服雖除而三年居喪之實如故則所殺者

三年之文而巳實固未甞殺也女子在室爲父斬

旣嫁則爲夫斬而爲父母期蓋曰子之所天者父

妻之所天者夫嫁而移所天於夫則降其父婦人

不二斬者不二天也降巳之父母而期爲夫之父

母亦期期之後夫未降服婦巳除服而居喪之實

如其夫是舅姑之服期而實三年也豈必從夫服

斬而后爲三年哉喪服有以恩服者有以義服者

有以名服者恩者子爲父母之𩔖是也義者婦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