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2026-蘇天爵-國朝文類-20-11.djvu/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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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經數用乆而弊者則赴官換易除以工墨稱物

貨之平通貿易之便爲利愽矣其法之弊也鈔輕

而物重子母不能相權故至元尚書省折以中統

之五倍至大尚書省又折以至元之五倍每加愈

重而中統至元之相兼迄於今而見用其可稽者

皆録焉

 附録錢法

周禮九府圜法其來尚矣 聖朝造交鈔寳鈔以

權錢鈔有錢文銅有禁法是

丗祖皇帝有意於圜法乆矣特未遑鼓鑄流通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