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2026-蘇天爵-國朝文類-20-11.djvu/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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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也

 茶法

皇朝至元六年始以興元交鈔同知運使白賡言

初榷成都茶課十三年江南平左丞吕文煥首以

主茶稅爲言以宋㑹五十貫準中統鈔一貫次年

定長引短引是歳征一千二百餘定十七年置榷

茶都轉運使司于江州路緫江淮荆湖福廣之稅

而遂除長引專用短引二十一年免食茶稅以益

正稅二十三年以李起南言増引稅爲五貫二十

六年丞相桑哥増爲一十貫延祐五年用江西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