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也
茶法
皇朝至元六年始以興元交鈔同知運使白賡言
初榷成都茶課十三年江南平左丞吕文煥首以
主茶稅爲言以宋㑹五十貫準中統鈔一貫次年
定長引短引是歳征一千二百餘定十七年置榷
茶都轉運使司于江州路緫江淮荆湖福廣之稅
而遂除長引專用短引二十一年免食茶稅以益
正稅二十三年以李起南言増引稅爲五貫二十
六年丞相桑哥増爲一十貫延祐五年用江西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