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Sibu Congkan Sanbian001-孔穎達-尚書正義-8-1.djvu/30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之機者機關撮取其機𨵿之要者斷自唐虞以下者孔無明說

書緯以爲帝嚳以上朴略難傳唐虞已來煥炳可法又禪讓之

首至周五代一意故耳孔義或然典即堯典舜典謨即大禹謨

皐陶謨訓即伊訓髙宗之訓誥即湯誥大誥誓即甘誓湯誓命

即畢命顧命之等是也說者以書體例有十此六者之外尚有

征貢歌範四者并之則十矣(⿱艹石)益稷盤庚單言附於十事之例

今孔不言者不但舉其機約亦自征貢歌範非君出言之名六

者可以兼之此云凡百篇據序而數故耳或云百二篇者誤有

所由以前漢之時有東萊張霸僞造尚書百兩篇而爲緯者附

之因此鄭云異者其在大司徒大僕正乎此事爲不經也鄭作

書論依尚書緯云孔子求書得黄帝𤣥孫帝魁之書迄於秦穆

公凡三千二百四十篇斷逺取近定可以爲丗法者百二十篇

以百二篇爲尚書十八篇爲中𠉀以爲去三千一百二十篇以

上取黄帝𤣥孫以爲不可依用今所考覈尚書首自舜之末年

以禪於禹上録舜之得用之事由堯以爲堯典下取舜禪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