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011-孔穎達-禮記正義-3-3.djvu/8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孤弱之子人所遺棄在上君長(⿱艹石)能憂恤孤弱不遺則下民學之不相

棄倍也  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者絜猶結也矩法也言君子有

執結持矩法之道動而無失以此加物物皆從之也  所惡於上母

以使下者此以下皆是絜矩之道也譬諸侯有天子爲上上有不善之

事加已己惡之則不可迴持此惡事使已下者爲之也  所惡於下

母以事上者言臣下不善事己已所有惡則已不可持此惡事迴以事

己之君上也  所惡於前母以先後者前謂在己之前不以善事施

己巳所僧惡則無以持此惡事施於後人也所惡於後母以從前者後

謂在已之後不以善事施已已則無以惡事施於前行之人也

所惡於右母以交於左者謂與己平敵或在已右或在已左以惡加己己

所憎惡則無以此惡事施於左人也舉此一隅餘可知也  此之謂

絜矩之道者上經云君子有絜矩之道也其絜矩之義未明故此經中

說能持其所有以待於人恕已接物即絜矩之道也  詩云樂只君

子民之父母此記者引之又申眀絜矩之道(⿱艹石)能以已化從民听欲則可

謂民之父母此小雅南山有臺之篇羙成王之詩也只辭  能以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