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027-聶嵩義-析城鄭氏家塾重校三禮圖-4-3.djvu/10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又案喪服上下十有一章從斬至緦𦫵數有異其異者

斬衰有二正義不同爲父以三𦫵爲正爲君以三𦫵半

爲義其冠則同六𦫵其三年齊惟有正之四𦫵冠七𦫵

繼母慈母慈母謂父命爲母子者雖是義服繼母以配父不敢殊慈

母以重命不敢降故與母同是以略爲一節同正而巳

父在爲母爲妻齊衰杖朞雜記云十一月而練十三月

而祥十五月而禫是也然母則恩愛也妻則義合也雖

父尊厭屈禫杖猶申故與三年同正而服齊衰五𦫵冠

八𦫵又齊衰三月者義服也衰則六𦫵冠九𦫵曽祖父

母計是正服但正服合服小功以尊其祖齊衰三月

旣非本服故與義同服也又殤大功有義爲夫之昆弟

之長殤義也其衰九𦫵冠十一𦫵餘皆降也其衰七𦫵

冠十𦫵成人大功章有降有正有義姑姊妹出適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