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Sibu Congkan Sanbian043-吳縝-新唐書糾謬-4-1.djvu/15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全忠畏濬構它鎭兵使張全義遣牙將如盗者

夜圍墅殺之屠其家實天復二年十二月是歲壬戌

 今案昭宗紀天復元年十月朱全忠犯京

 師十一月壬子昭宗如鳳翔戊辰全忠犯鳳

 翔自是全忠圍鳳翔至天復三年正月王

 師範取兖州甲子昭宗幸全忠軍巳巳昭宗

 至自鳳翔十二月丙申朱全忠殺尚書左僕

射致仕張濬由此觀之則天復二年十二月

 昭宗尚在𡵨下爲全忠所圍未岀亦未有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