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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Sanbian080-查繼佐-罪惟錄-60-13.djvu/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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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贈之後犯賍𥝠者追奪其九婦人受封後不得再醮違

  者治之如律其十四品以上誥命耴自上裁及五品以

  下試職經攷覈稱職頒詔𠡠其已受誥命誥𠡠者並湏

  一考方許受贈其十一有才能卓異出自時恩者不在

  此例其武官封贈之例凡義男承襲義父官職又随義

  父姓者當封贈義父毋若出姓者不許亦不許封贈親

  父毋出姓自立功勲淂及親父母曽經代其父搃旗先

  𨦟過雖自主功勲尚随義父姓者但封贈義父母出姓

  者及其親父毋女婿承襲妻父職事者封贈妻父母(⿱艹石)

  代妻父搃旗搃小旗役後自得官者封贈其父母若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