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080-查繼佐-罪惟錄-60-13.djvu/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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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者但與本等𥙊二壇加陞日淺政績未著者奏奪𬒳

閒住者不許其四四品以上父母曽受本等封者各許𥙊

並無封贈者不許其五三品文官妻未封夫人者不賜祭

𬒳劾致仕者聼本部奏裁未滿考者不分在任致仕俱

𥙊一壇半𦵏聴調别用及間住詔復者俱不許淂㫖𬒳

致仕者仍如弘治中例官給𥙊𦵏

二十五年特恩賜大學士𫿞嵩祖𩦸𥙊𦵏不為例

二十九年詔大臣卹典次降諸親王不預

三十六年應天府丞朱隆禧以方術倖加禮部侍𭅺致仕

䘚請卹特恩與之准皇親伯爵可追封二代㝷封三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