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10-查繼佐-罪惟錄-60-43.djvu/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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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飬䝉

張飬䝉字㤗亨號元冲山西澤州人萬暦五年進士改庻

吉士授給事中十四年南北水旱條議三事奸民不可不

治流民不可不恤冨民不可不爱上可行随有採木之議

以為召沠猶未甚而騐𭣣之後為甚責辦猶可支而比併

之日難支木集水次𭣣者入運已費曲請而棄者勅令比

銀還庫且以上用有禁既不𭣣之於官又不敢售之於市

始之監追継以捶椘川民何不幸而罹此無告冝将剰木

量價揀𭣣以甦民困上下部議復議治河謂經乆為難前

功賞矣代者矜竒非徒倖邀異績兼𣣔求多前人乗其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