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30-闕名-弔伐錄-2-1.djvu/152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當爲辭然不肯服罪致領重兵河北河東兩路齊進

所經州縣軍府服者撫之拒者攻之今月十六日已

到澤州界不徃前進及所遣先𨦟今月十四日已過

黃河不施船栰不由渡口直涉洪水諒以洞悉載惟

大宋屢變盟言若不以黄河爲界終不能乆故今議

定河北河東兩路先行収撫其中或有来自河外者

不選甚處人民並許放囘請差近上官貟前来並合

一例存撫然念抛郷之人亦議定自河外見在兩路

未下州府官貟兵人並許放囘請差近上官員前来

交割引出俾見家小仍服罪訖一面先具凢所聽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