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政 先�謂馬政賦之于民不若買之于邊買之于
不若養之于官我 祖宗參用三法至善也然而牧
地有廣狹而民病飼養有厚薄而馬病民困于牧芻
馬疲于顧賃而人馬俱病此𭔃養之馬竟孶息之不加
而冀北之群皆欵段之不若也
順義志馬政 按正統十四年八月上北狩十一月虜退十二月
令順天府所屬州縣𭔃養各處起解馬匹計糧分俵此
吾縣養馬之始原備京師倉卒警報耳事寜之後馬不復
散弘治壬子題准十年審編一次嘉靖丙戍改審五年大略地
一頃飬馬一匹甚為民累乙丑顧御史廷對題請每匹𣲖地二
頃合縣原額一千九百二十三匹隆慶間併為一千八匹民猶不
支多乗夜係馬于縣坊而逃萬暦庚辰馮侯夢元减定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