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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獸散迄無成功夫民莫不貪殖生産亦莫不畏避征歛但人情
漸習之則馴頓加之則駭二十七年韓侯參酌其宜令一縣棄田
田主願墾者聽不願而諸人告佃者即以為業不聽争三年之後
不分土客先起半科至五年十年限滿各照輕重則全徴而溝洫
湮没者皆治之令有所泄于是江南北之民争集昔所謂不科
之田大抵盡闢矣𥘉荒粮既不得沒其額則繫之熟粮之上曰帶
荒米乆而錯亂名實不相附是𡻕縣中清理圩號分别荒熟田與
粮各有所歸𥘉得復熟米二千八百餘石乃于三斗田畆减二合
于二斗八升五合一勺二抄田畆减八合一勺二抄盖是時㑹計
以宗人府米折抵免荒粮故不用以𥙷無徴之額而用以减㮣縣
之粮至二十八年宗人府米折并入考成而會計亦編入熟粮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