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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㐮公事蹟 一立綜核田粮法蘇松諸府流民棄田為豪猾侵㨿貽累
細民代供税賦乃令毎里選強力者五人或十人充田甲分主棄田耕之
而輸其賦由是野無曠土民免横征矣宣徳六年 一奏立部運細米法
蘇松常三府上供細米民自轉輸勞困無度累𡻕愆期乃奏毎府造黄船
二十艘令民運而官督之所至官司給人力宣徳八年 一立水次倉
先是諸處税粮俱里胥粮長就𥝠家征索推歛無藝乃於附城水次設倉
徴並蓄而時出之今民徑自送納較之徃昔省减二分之一宣徳八年
一立均徴加耗法〈云 云〉清完宣徳八年 一奏立濟農倉奏䟽以為蘇
柗嘗〈云 云〉兼并 詔可宣徳九年
按先王制邑以里里有疆畆其可墾不可墾賦一定而不可易也漢志郡
縣則壌成賦必先舉其户若干萬口若干萬著之以為数也垂法之意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