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41-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50-09.djvu/61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於極輕之則此皆以求其平也顧此法自公行之可謂曰平嗣公而後者

髙丁輕重之間其故難言矣應知府檟書册云周文㐮公立法田則七斗至四斗則納金花官布輕齎折色二斗一斗

則納白粮糙米重等本色因田則輕重而為損益法固善也但法乆弊生官司以情奉金花姦富以利買金花後人勢得金花遂皆賄買金花貧民

于是輸重賦矣嘉靖中歐陽公定賦法於是汰去則数之繁冗者統之為官民二

則所謂極重極輕之田視文㐮時益多調停而本折二項又俱照粮並派

畆畆有之人有之不得復以意指某田派某粮矣此法之變而加宻者

也然而官田民田猶自角立嘉靖末則以官民田併言之無復差别而止

以平坦極低極髙分則派徴盖又法之變而加宻者也唐鶴徴曰官民一則之説殊為可恨

何也官田者 朝廷之有而非細民之産耕之者乃佃種之人而非得業之主所費者乃兊佃之需而非轉鬻之價所輸者乃完官之租而非民田

之賦惟奸宄之徒則㨿以為業良民不敢有也不揣其本而齊其末以租為賦而病其過重俾民田均而任之是上奪朝廷之田以惠奸宄下又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