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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狹淺若此水入之則衝决渰沒小民不免俱為魚鱉㨿由停止訖𨺚
二年十二月内本府抄䝉 欽差總理河道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翁 釣
票為改丹沁䟽上游以防河患事仰府即查沁河本栾店至新鄉入衞河
地里若干有無故道伏秋之後水𫝑若何春夏之交水𫝑若何作速查明
申報䝉委新鄉縣知縣張範親詣勘得木栾店至新鄉入衞河地里一百
二十里原無故道先年曽開大樊口渰沒新鄉𫉬嘉衞輝平地水深二三
丈餘地方受害後修完無碍具由申報䝉批非常之舉黎民惧焉今㩀該
府所申似亦未可輕舉仰管河道不必再行查勘此繳案行本府遵依訖
至隆慶五年九月二十六日又抄䝉 守廵河北道〈𠫵議徐僉事晋〉㑹案䝉 廵
按河南監察御史楊 批㩀懷慶府蔡同知帖禀前事仰府即查本官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