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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漳縣丈地記 張鳴南 普天之下地有定分賦有定額以丈也強
者兼圻而粮少弱者削地而粮多部臣上其議以查欺清浮請故有丈地
之命既丈矣何以復丈也有司志立功者以神速為能不丈而報完志愽
名者以核察為能偽増而報数欺𨼆未必革而浮粮益浮矣部臣上其議
以民稱便者已之不便者復丈請故有復丈之命有司者苦復丈之難多
假以稱便報罷時邑侯新任至以此而質諸父老咸云漳地之丈不平也
侯毅然曰知丈之不平以勞費而不為之所非牧也遂下復丈之令擇𡈽
官趙時民等二十員矢之以誓諭之以法授之以方畧相地里張村較中
自此分四隅坵以千文編號毎坵限五頃四十畆鱗次而丈之立坵頭坵
副分丈坵内之田某若干某若干一坵一簿以備查立公直老人品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