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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亦免租税失䧟國朝廢弛寺𮗚遺下田庄令各該府州縣勘悉
撥與招還無業者為廢寺田 府縣學田宋天聖五年建府學田大徳
五年増縣學田朱熹奏乞學田召人承買紹興六年餘杭進士葉寘等
状請佃到本縣止戈鄉潘維正官田八頃七十三畆許佃户承買指揮
納鈔入官 國朝府縣學田租税此也 白雲宗田元仁宗朝䑓臣言
白雲宗攝所統江南為僧之有髪者不養父母避役損民勒還民籍
延佑六年中書省臣言白雲宗攝沈明仁強奪民田二萬頃𥝠賂近
侍已奉㫖追奪清汰其徒還所奪民田大徳十年罷江南白雲宗僧錄
司汰其民歸州縣僧歸各寺田悉輸租 畏吾児田元太宗時畏吾児
國來歸至元二十七年抄𭣣色目畏吾児人户今 國朝稱畏吾児田
是必得罪沒入之田也 財賦田元置財賦提舉司立籍財賦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