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63-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50-31.djvu/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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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志論曰嘗謂義以生利利以和義故為政上者利民其次不與民

争毫末之利以致大利下者務自利予讀漢食貨志𮗚所稱太公立

圜法管仲𫞐輕重周景王更鑄大錢退而考塩法之顛末未嘗不用

憮然也夫塩之為利固王者所與百姓共也謀國者以為加賦於𤱶

畆不若取財於川澤是故不得已專之顧其始也一引之直為粟数

斗而其後或三倍焉夫直亷則市者衆市者衆則粟常積故官無轉

輸之勞無㓂抄之慮而諸邊富強直髙則趨利者不赴趨利者不赴

則粟常乏故金幣積于内帑而塞下不得食轉輸㓂抄官以為任而

商不與其憂其在縁海塩積而不售竊販鬻以自給則𥝠塩之盗起

夫此豈非與民争毫末之利遂以失大利哉是故王者不言利非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