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64-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50-32.djvu/115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倡者則西溪湖之業主是也朱知縣議復之日恐豪民為梗遂以新漲沙地

給帖抵𥙷而湖田亦在内有帖止一畆而包佔㡬十畆者又有假托有帖而

移坵換叚恣其侵漁者非獨復一湖廢一湖于民情為甚拂而以有限之官

湖供無窮之欲壑其𫝑不併夏盖而盡田之不止今除嘉靖三十九年及萬

曆四年入冊作額田外均應裁之以法亟為剗復者也不然今年具奏明年

具呈今年勘議明年䆒招而卒無了案使佔田者坐享其厚利誠不知其所

終矣 一𫿞故决佔種法不立則民莫知所從法不𫿞則人又易犯三湖瀦

⿰氵⿱龷隹 -- 灌?田㨿湖經稱佔湖一畆妨碍⿰氵⿱龷隹 -- 灌?田一十六畆七分其非他湖之比也明

甚今上妃白馬僅存㳙流皆為刁豪佔㨿而夏蓋亦漸失其舊屡奉 明㫖



剗復卒束之髙閣而未終局者則以上之姑息太過故数十年築道旁之舎

致佔田者日加益也夫強佔官民山蕩及故决河防律例凛然誰敢干之豈

堂堂三尺獨不行於三湖𫆀此後應照律例䆒擬仍追籽粒庻佔者决者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