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64-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50-32.djvu/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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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草價多者毎𡻕一両餘少者亦不下八九錢而滷地之佃與人者又

可得銀二三錢不止至問竈丁所納于運司者每丁税額實不過二錢有

竒而已向惟責其煎辦每年毎丁湏納塩三千六百斤值銀七八両之多

故給之草蕩給之工本米SKchar厚如此今因工本米不給塩課俱帶徴于民

粮止責其納銀二三錢矣此即滷地之入足以 之有何所困而必湏SKchar

厚之也乃空擲此草蕩與之令𡻕享草價之厚入豈非當事者失于籌及

相沿冐濫未裁乎抑鹺司積胥猾吏欲留此以取分于竈户故相𨼆而不

𤼵至今乎夫民為竈困田粮為塩課岀辦亡論矣蕩固國家地𡈽也草

價固 國家地圡所産也不辦塩而𭣣息有此理否即辦塩而以一二両

之入輸一二錢之税十而納一又有此理否民之田可令代徴竈之蕩胡

不可加徴也竈之蕩可自佃之而𭣣價蕩之價胡不可改之為税如民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