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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户口自嘉靖四十二年以至隆五年共一萬五千五百一十丁萬曆九
年户口僅存一萬二千九百三十丁反至失原額比十九年定圗報丁登
冊充足額数而各里以人丁虗耗紛紛控告不下数百軰〈臣〉諭以申請詳豁
民乃安定良由師旅頻仍丁壮離散年老者未行蠲除童稚者先以編役而
迯亡逺竄者則累及里役之包賠此民之𠩄以苦不寕也且今𡚁竇百
岀奸偽多端蠧國耗民其害有五臣請得而熟数之古之凡民長大壮徤者
皆在南畆農𨻶則教之以𢧐今一遇兵興輙奉檄坐募以尺度量民之長大
而試其壮徤者招之為兵其所留以縁南畆者皆老弱也夫八口之家能耕
者不過二人投募者多則力耕者少使良疇委而不開桑柘棄而不採欲令
家豐人給不可得也害一人情唯安于土著而重去其鄉故人人自爱而知
畏法自兵端一開而民𠋣邊為奸薮篋者家于是逋責者家于是鉗徒者
家于是雖有作奸犯科椎埋剽竊之軰而身扞文輙迯之尺伍以觧免而